“意外伤害”成养老机构最大风险一次赔偿可能

2021-04-27 16:3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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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成被告,胜诉也“受伤”

“最怕老人出意外。”位于市区京岘山路的金色晚年康复养老中心成立于2007年,目前有170张床位,近百名老人入住,养老中心的运行已走上正轨。然而,对创办人赵冬梅而言,每天都在担惊受怕,“老人如果出了意外,足以毁了我们之前一切的心血。”

2009年,一位80多岁的老人被家属送到金色晚年康复养老中心。由于老人患有脑梗和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由护理员照料。然而,在一次亲属探视的过程中,单独与儿子相处时,老人摔倒在养老中心的房间里。送医后,检查结果显示,老人脑梗发作,脑部有小块血肿,还出现了并发症。在老人住院期间,赵冬梅忙前忙后,陆续垫付了6900元的医疗费用。出院以后,老人因病过世,为此,其子女找到养老中心,要求赔偿12万元。

索赔遭拒后,老人亲属和养老中心对簿公堂。官司一打就是一年,最终中心胜诉,无需支付任何赔偿。虽然最终胜诉,但前前后后赵冬梅光律师费就支付了7000多元。

采访中,一位金山附近民办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老人属于高危人群,容易出现意外,“去年就有4例,还好老人的伤情都不重,没有出现对簿公堂的情况。”这位负责人坦言,虽然大麻烦没有,小麻烦却不断,赔偿金动辄数千元,“如果再出现一例大宗赔付,养老院势必撑不下去。”

软件、硬件,一个都不能少

对于频繁发生的养老院老人意外伤亡纠纷,有什么好的应对措施能有效控制相关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控风险,部分养老院与入住老人或家属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就会注明“在养老院发生摔倒受伤等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的免责条款。然而,这则条款本身就存在争议。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李正云告诉记者,养老院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它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李正云认为,养老机构在日常的管理运作中,首先硬件设施要合格,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注意所有工作细节,“寓所、房间尽量减少障碍,不要有高门槛,楼道要安置扶手……”此外,对护理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也是防范老人意外伤害的重要措施。

“现在不少人将养老院护理人员视为‘保姆’,其实,护理人员的专业性应该要强很多。”据市民政局统计,全市(包括辖市)50多家民办养老机构,近800名护理员,55岁以上的占到60%,护理员队伍的老龄化现象十分突出。“护理员自己都快成老人了,专业水平自然不高,但即使这样,不少养老机构还是用工短缺。”目前,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员的工资大多在2000元左右,工资不低,人员流动性却比较高,“熟练技工流失的现状不利于行业稳定,因此提高护理人员技能和职业认同感,不但关系到养老院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也关系到整个养老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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