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2021〕8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浙江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重要窗口”建设新目标新定位,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3年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含嵌入式)按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要求,规范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服务种类齐全,医疗安全有效保障;提升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各类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管理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具体目标。到2021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到2022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国家级(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和省级(德清县、嘉善县、新昌县、金华市金东区、龙游县、台州市路桥区、遂昌县)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应成立相应的质控组织,入住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明显提高。到2023年底,医养结合机构与医院转接机制基本建立,各市均应成立质控组织,并至少培树3-5家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牵头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各类医养结合机构(以全国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指标解释口径为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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