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发全部到位

2021-04-27 18:2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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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市本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及补发工作已全部完成,补发金额已全部到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这是浙江省连续第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我市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对象主要为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全市共有65万名退休职工受益。  据了解,今年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二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社区综合补贴(150元)等补贴项目。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养老金调整水平主要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以及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今年的调整办法与往年基本相同,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并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众予以适当倾斜,让所有退休人员都能‘老有所养’。”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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