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介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做好纠纷处理有关政策等情况

2021-04-27 18:2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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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于7月29日14时30分举行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三季度相关工作安排;解读《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部 中央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贾维周]今天,我们邀请到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同志,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同志,请他们分别介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相关情况。按照惯例,我先简要通报一下今年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三季度相关安排。

今年二季度,民政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各项民政工作发展。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补贴发放范围,3月至6月将价格临时补贴按现行标准提高1倍,并首次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补贴范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在中央财政已经安排1489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基础上,新增安排71.5亿元价格补贴资金。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截至6月底,全国新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339.6万人,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6.2亿元。

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印发《关于调整优化有关监管措施支持全国性社会组织有效应对疫情平稳健康运行的通知》,促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性社会组织平稳健康运行。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中期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街道商会的登记管理体制。开通新版年检业务系统,推进社会组织业务“一网通办”,指导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查。制定《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针对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约谈72次、行政告诫2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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