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我国明年将试点以房养老

2021-04-27 16:3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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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国将试点“以房养老”,让老人沉睡的不动产“动”起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昨天向记者透露,国务院已责成保监会牵头制定“金融养老”相关政策,明年一季度出台具体政策。

昨天,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颁布,“意见”提出“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詹成付表示,以房养老在国外较为普遍,国内刚刚起步,如果试点成功,将为解决老年人养老资金问题指出了一个前进的方向。

另外,“意见”提出,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记者获悉,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种登记费、手续费、审批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詹成付虽然没有具体说明建一个养老院到底要交多少费,但是他坦言“对于民间机构而言,成本太高,负担不起。”

“意见”明确,公办养老院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三无”老人和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政府举办的要实用,避免铺张豪华。企事业单位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捐赠可抵税。针对一些公办养老院效率低下,管理不善的现状,詹成付透露说,民政部正在制定“关于公办养老院改制试点的通知”,将“专门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院转制为企业,从而失去“事业单位”的保护伞。

意见提出,各地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设施,已建成小区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社区医院要进入养老院、社区和家庭。对养老院内设的医院,符合医保和新农合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各地还要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据了解,目前北京市400多家养老院中,有30余家实现了老人看病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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