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民〔2020〕35号 各市民政局: 现将《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民政厅 2020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活力 ,盘活现有设施资源,规范委托运营行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运营,是指政府在不改变公办养老机构权属的情况下,将公办养老机构委托具备专业养老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 、医疗机构等运营管理 。 养老机构物业 、膳食等服务分项承包、委托管理的 ,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 第三条鼓励下列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委托运营 : 1.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建设、购置、运营的养老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下同); 2.政府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投资吸引社会力量建设、约定期限后所有权归属政府所有的养老机构; 3.城镇居住区配建配置移交政府、备案为养老机构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4.政府利用其他设施改建的养老机构。 第四条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委托运营 ,应当坚持服务用途不改变 、国有资产不流失、业务监管不缺失、服务水平有提高 。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委托运营后,应当继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 ,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 、失能 、高龄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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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老龄发〔 2020 〕 15 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 、中医药管理局: 为提高我国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
2020 年4月8日下午,首次广东省南北同行旅居养老服务项目风险管理工作交流会议在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总部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许晓玲,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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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河北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细则(暂行)》的通知 冀民规〔2019〕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
4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在上海发布《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报告中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指数2018”部分显示,中国养老金制度发展迅速,养老金发展指数得分为70.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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