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医养融合促进养老院纳入医保

2021-04-27 16:3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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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府网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今后我国将推动“医疗、养老融合发展”。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也要积极支持和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意见》强调,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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