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让社会力量成为主体

2021-04-27 16:3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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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亿元,引导示范作用大于实质作用

记者:9月13日,国务院下发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政府应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发展养老服务业。10月中旬,中央财政下拨22.2亿元支持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公益性服务业的发展。您认为,这些举措对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会不会起到刺激作用?

杜鹏:这些对养老服务业发展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是政策支持,二是资金引导。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依靠政策的推动,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可以使各方社会力量明确了解政府的发展目标,以及可以获得的资源与资金支持。

发展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都需要政策支持。比如说,建设一个床位,包括房间、设施、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费用,需要投入22万元资金。在北京或上海,政府会补贴养老机构3万元,但如果要建设100万张床位,就是300亿元资金。所以说,投入22.2亿元只是政府财政支持的开始,今后还应有一个持续投入的过程。国家发改委一直在全国12个省市进行试点,服务应是保基本的公共服务,面向低收入老人的服务,这些都是财政投入的重要支持方向。

从政策导向来看,政府由过去直接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转向购买服务、监督服务质量。这也意味着,利用投入引导养老服务业发展,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农村养老服务来说,更需要源源不断地注入资金。

记者:您认为现在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杜鹏:首先,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非常明确的政策法规环境。不能让每个参与者 “摸着石头过河”,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不仅仅需要政策,还需要一个具体可实施的方案与规则。

其次,硬件与软件共同提高。在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之后,建设硬件设施可能用时很短,但如何使这些设施真正发挥功能还面临着问题。比如说,建立10个床位很容易,但是如何使这10位老人得到应得的服务,这还需要整合资源。其中很关键的一点,是整合医疗服务,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真正发挥作用迫切需要整合基层服务体系,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记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是否会导致某些企业趁机牟利?以养老地产为例,有媒体曝出一些企业以养老地产为名、行圈地之实,您认为应该如何协调资本的逐利性与养老服务的公益性?

杜鹏:很多地方出现了这一现象。一些企业认识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前景,纷纷加入这一行业,有些企业圈了很大的地,但是只建了几十张床位。政府养老机构的责任在于保基本,民间投资可以开展多层次经营,但不代表政府可以放任不管,完全任由养老服务业的市场化。发展养老服务业,还要看实施效果。也就是说,最后到底有多少床位可以提供养老服务。如果这些政策优惠用地最终转为商业地产,那就背离了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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