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缙云县为例

2021-04-27 16:30 来源:浙江省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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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不断弱化,按照浙江省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老龄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要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对比机构养老的高投入,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更优选择。

缙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体系,并连续四年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列入“民生清单”重点抓,同时,积极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落实。目前,已初步建立缙云县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一、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一)人口老龄化速度快。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生活水平和医疗条件的改善,该县人平均寿命明显增长,活到古稀之年、耄耋之年已然成为常态,加上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现在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4+2+1”和“4+2+2”家庭结构相对固化,老年人口不断增多,所占总人口比例越来越高。截至2016年末缙云县户籍总人口46.5万, 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90866人,占总人口的19.48%;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62563人,占总人口的13.45%。根据《缙云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对老年人口的预测:至2020年末缙云县户籍总人口48.85万,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14600人,占总人口的23.46%。

此外,该县高龄、失能基数非常大。截至2016年末缙云县80周岁以上15409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10721人。而且城市现代化过程中家庭核心化、小型化发展,以及人口流动导致的父母子女分居两地等因素,纯老年人家庭人口、独居老年人口越来越多,对养老服务,特别是护理型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提升。能否高效提供养老服务成为了政府和整个社会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

(二)“未富先老”特征明显。放眼世界,老龄化程度通常略后于经济发展,一般为“先富后老”,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例,都是在工业化、现代化完成,国民富有以后才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而缙云县经济底子薄,发展速度大大滞后于人口发展老龄化速度,“未富先老”凸显。据统计,缙云县2016年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3.45%,与2012年的美国(13.5%)相近,但缙云县人均生产总值(gdp)仅为56637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8527美元),只有美国(2012年)的六分之一。

此外,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缙云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也大幅提高,但是由于二元经济结构、户籍限制、市场机制作用等因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据统计,2016年缙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99元,比上年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30元,比上年增长9.2%。实际上这个结论还不能完全反应真实的差距,如果考虑到住房、城乡公共设施、社会福利、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城乡的真实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再考虑到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很多农村只留下“老弱病残贫”,城乡倒挂、“赤贫已老”极其凸显,农村养老问题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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