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 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有序复工复业的工作指引

2021-04-27 16:26 来源:南京民政 浏览:

南京 | 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有序复工复业的工作指引

目前我市各区均已降为低风险地区,为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现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复工复业工作指引公布如下:

一、复工复业的基本要求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厨房、养老助餐点)应让每个从业人员知晓全市最新防控规定和要求,通知返宁员工在“苏康码”或“宁归来”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取得相应的健康码。

2.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须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或预案、汇总员工健康信息表和排查情况信息表,甄别健康状况并进行信息登记后,向街道提请复工复业申请,经审核备案后即可复工复业。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复工复业前必须对机构场所、设备设施、服务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并落实常态化消毒和安全措施。

4.复工复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备好测温枪及必备的防疫物资。

二、进点老年人管理

1.进点时必须出示“苏康码”或“宁归来”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顾客,禁止入内,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街道或区民政部门报告,由街道或区民政部门向区防疫指挥部或区防疫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2.进点老年人除就餐时间外应佩戴口罩,保持间距,不扎堆集聚。

3.建立可溯源制度,实行错峰预约服务。

三、从业人员管理

1.每天落实从业人员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街道或区民政部门报告,由所在街道或区民政部门向区防疫指挥部或区防疫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2.加强从业人员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加强外出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做到外出佩戴口罩,进门洗手,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老年人减少非必要性接触。

4.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的从业人员宿舍、休息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防疫,保持开窗通风及住所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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