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民养老〔2020〕96号 各市 、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49号) ,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含公办民营 ,下同)行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基本原则 公建民营是在政府履行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兜底线 、保基本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以合同协议的方式引进社会力量提高机构社会服务水平的运作模式。实施公建民营 ,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履行公益职能 。坚持社会公益属性,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预留足够床位,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 、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剩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 (二)坚持养老属性。遵从原建设规划审批方案 ,按照合同协议开展养老服务,不得超范围运营,不得借公建民营、医养结合之名改变养老服务根本属性 ,不得将公办机构挪为他用。 (三)确保资产安全。做到产权明晰,保持原土地 、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性质,依法依规核定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和国有资产折旧费用等 ,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实行管办分离 。推行公建民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主管部门主管,其他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协助监管 。市、县(区)社会福利中心由同级民政部门主管,乡镇敬老院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模式)由同级乡镇(街道)主管。 (五)加强服务管理。创新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达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三星以上等级标准,打造成为本区域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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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老龄发〔 2020 〕 15 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 、中医药管理局: 为提高我国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
2020 年4月8日下午,首次广东省南北同行旅居养老服务项目风险管理工作交流会议在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总部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许晓玲,中国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民政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财
各区卫生健康委,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 ,部分企事业医院 : 为进一步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逐步满足老年患者多样化
“垂暮不离亲 养老不离家”是大多数老年人的心愿。近日,记者从杭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为了让更多的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今年年初被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镇街级示范型居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文明办积极响应中央决策,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动员指导全市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序有效投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