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并轨与城镇职工无关

2021-04-27 16:3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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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坊间就有人发议论认为,这或将意味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将并轨。对此,社保专家明确指出,这实属误读。

其实,此次并轨涉及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数以亿计的城镇企业职工完全没有关系。前者只不过是中央政府针对城镇未就业群体的兜底型养老保险,其缴费标准和养老待遇均远低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所谓“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其制度模式源于2009年推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在养老待遇和缴费标准上,两者相差甚小。此番国务院决定,合并实施“城居保”和“新农保”,仅是技术性的调整,与城镇职工没有任何关系。

为何这么说呢?首先让我们看看“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有多大。“新农保”始于2009年,至今不过四年多时间,最早始于农村,全名为“新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据官方信息,截至2013年底,“新农保”覆盖了3.2亿人。

所谓“城居保”则启动于2011年,不过是汲取了“新农保”的灵感,把后者的制度模式复制到城镇无就业居民。截至2013年底,“城居保”覆盖了约1.8亿人。在官方文件中,“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在一起,即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乍一看,“提前实现”的“全民养老”很美,但是,如果去问问超过60岁的农民或城镇未就业老人,就会发现,其养老待遇与“城镇职工”有天壤之别。最大的差别是,“新农保”、“城居保”的制度模式与城镇职工完全不同,享受的养老待遇也低很多。

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言,其待遇分两部分:一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的“基础”,目前的发放标准是年满60岁老人,每月55元;如果地方财政有钱,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比如,北京等地就在55元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出资,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个完全取决于农民和城市未就业缴费的多少。而按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每月100元到上千元不等,缴费标准差别甚大,而且完全基于自愿,实行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显然,“城乡居民养老”与“城镇职工养老”完全不同。而“城居保”与“新农保”,养老待遇和筹资模式差不多,几乎可以说是一回事。此次国务院决定合并实施,固然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但并非制度性改革,仅仅有技术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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