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04-27 16:29 来源:江西省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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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民政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

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当前90%以上老年人的选择。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是改善民生、服务群众,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民心工程。为加快推进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重要地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7〕5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赣办字〔2017〕3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55号),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事业和养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广大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划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构建设施完备、供给多元、管理规范、方便可及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丰富设施供给、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掌握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底数,基本达到: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和覆盖率显著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管理明显增加,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到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的主体地位更加凸显,设施完备、供给多元、管理规范、快捷方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3000个,覆盖率100%;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少于10000个,覆盖率60%以上;所有城镇和部分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普遍建立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三、增加服务设施供给

(一)强化规划引领。鼓励各地依托《江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统筹考虑人口结构及变化、增量建设及存量改造、医疗卫生等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因素,与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相衔接,编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17年底前,各地要完成辖区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分布、功能等基本信息调查摸底;修订完善规划储备项目,今后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项目原则上从规划储备项目中筛选,不再支持规划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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