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该提供什么服务?怎么收费?我们听你的

2021-04-27 18:2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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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 老 机 构 意 见 征 求

为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民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如何反馈意见?有什么具体内容?请跟随小编一起看↓↓↓

No.1 反馈途径和方式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上方“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中的“部门规章草案”提出意见。

2.登录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者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随后点击《民政部关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mca.gov.cn ,邮件标题请注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在信封上注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

No.2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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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养老机构概念】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包括公益性养老机构和经营性养老机构。

第三条【部门职责】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政府兜底保障】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第五条【社会力量参与】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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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石璜镇益光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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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基本信息 Basic Information 机构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石璜镇益光养老院 成立时间: - 床位数量: 50张 占地面积: - 收住对象: 自理 收费区间: 500-1000元 员工人数: - 机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