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印发《关于推进智慧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智慧居家养老试点

2021-04-27 16:27 来源:咸宁民政 浏览:

2月15日,咸宁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智慧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全市智慧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

各地要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配置、服务创新”的原则,建立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社区和社会上各类为老服务资源整合起来,与居家老人服务需求有效匹配,围绕“六助一护”开展服务,即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购及远程照护,让老人在社区和家中即可享受到健康医疗、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

2019年要在市区建成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赤壁市建立分平台,并签约若干个线下服务实体,逐步启动相关服务。到2021年,在全市其它县逐步建立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管、全天候响应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要引进优质的餐饮、家政、金融、通信、商场等单位作为服务商。与周边各大医院、社区卫生机构等签约开展120急救、健康体检、疾病预防、就医咨询,上门巡诊等医疗服务。各地要鼓励支持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使用老年人智能穿戴和家庭远程看护设备,重点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等特殊老龄群体,提供生命体征监测、电子围栏、紧急求助等远程照护服务。

《指导意见》强调:

为确保智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地要整合现有居家养老服务各项补贴资金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优先用于购买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市、县财政部门每年安排资金对市、县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维护进行补助,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扶持平台。

(咸宁市民政局福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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