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社区养老短板,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2021-04-27 18:21 来源: 浏览:
热点:
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促进家庭幸福、邻里和睦、社区和谐。

补齐社区养老短板

盘活小区既有公房和设施

《意见》要求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清理整合居住小区内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经业主共同决策同意,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府所有的闲置房屋和设施,由房屋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程序后,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持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优化户均面积、小区车位配比等指标。

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意见》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应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配套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和综合利用。按照集中和分散兼顾、独立和混合使用并重的原则,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在老年人较多的若干相邻小区,集中建设老年服务中心,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餐饮、文体、健身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养老设施使用效率。并推进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老年人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需要,进行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等设施适老化改造,以及提供地面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

打造养老品牌、组建专业养老队伍

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

《意见》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专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营业收支实行单独核算。

同时,《意见》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取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允许其跨区域经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养老百科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昆明老人难以接受以房养老
昆明老人难以接受以房养老

夕阳无限好,关键是 养老 。日前,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 老年 人住房反向抵押 养老 保险试点。以房养老是不是昆明 老人 的菜?调查各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