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为老人提供“三助一护”服务

2021-07-09 19:27 来源:未知 浏览:
23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攻坚办公室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4份涉老文件,首次提出开设“家庭养老床位”让老人足不出户享受专业照护服务,老人还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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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攻坚办公室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4份涉老文件,首次提出开设“家庭养老床位”让老人足不出户享受专业照护服务,老人还可通过评估报告订制养老服务。文件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武汉养老政策体系,推动“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建设。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

 

把专业照护服务“搬”进老人家里

 

武汉正在社区、街道、区三个层级,分别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中心辐射式服务网点、统分结合平台三类“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市民政局近日印发《武汉市“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标准(试行)》,提出“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重点围绕“家庭养老床位”设置,为老人提供“三助一护”服务(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

 

《标准》明确,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为老人就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日间照料、短期托管、上门护理等服务,同时具备远程照护功能,开设不低于5张的“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搬”进老人家中,有条件的还可拓展面向中、轻度失能老年人的24小时护理服务功能。

 

中心辐射式服务网点为集成居家、社区、机构、社会等养老服务功能的综合体,床位规模原则上按照10-49张设置,重点具备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相当于机构专业水准的上门照料、护理服务的功能,有条件的还可拓展其他专业化服务。

 

统分结合平台对接老年人需求与服务商,应有24小时人员值守,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辐射或社区嵌入式网点等养老服务设施全部纳入,签约服务。

 

对老人进行综合评估

 

精准制定个性化养老服务

 

老人可享受精准的养老服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出台《武汉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试行)》,未来将根据评估报告科学确定全市老年人需求类型、护理照料等级、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资格等。

 

据介绍,评估内容包括老人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养老服务意愿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进行评估:已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的困难老年人;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失能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以上劳模或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的失能老年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其他自愿申请评估人员。

 

“通过评估了解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结果是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确定照料护理等级、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的主要依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评估办法的出台将为制定养老政策、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政府购买服务等提供重要参考,老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提出评估申请。

 

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机制

 

今年建设245个互助照料服务点

 

子女进城打工,农村老人如何养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攻坚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服务点建设的通知》,提出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探索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机制,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服务点748个。

 

《通知》指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服务点基本设施应具备“三室一所一卫”,即日间照料室、文娱活动室、阅览室,室外活动场所,卫生间,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今年新建245个服务点,到2020年底,全市将建成服务点748个,力争达到贫困村全覆盖。

 

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服务点可获得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通知》明确,爱心组织、企业或个人投资新建的服务点能够以爱心组织、企业或个人名称冠名。同时,对建成并验收合格的服务点,市级财政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运行正常的服务点,区级财政每年给予2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在贫困村建设的服务点,区级财政每年再增加1万元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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