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房养老”试水产品无人问津

2021-04-27 16:5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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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浪潮袭来,未来如何养老?这,不仅是,也是今后总要老的你我他,也要好好想想的命题。

 

国务院9月13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及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亦即所谓的“以房养老”。其实,早在2006年,浙江就提出要力推“以房养老”,本报也对此进行了报道。时隔7年,这项工作在浙江推进得怎么样呢?

 

连日来,记者对金融机构、老龄委和一些杭州市民进行了采访,了解到“以房养老”在浙江的推进并不顺利,银行这方面的业务也非常少,多数老人不愿意接受这一养老形式。

 

A

 

银行:“一二十年内没法推广”

 

早在2006年5月初,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就在全省最早提出了“以房养老”概念。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宣传部副部长的周波对记者说,“以房养老”概念来自西方,他们当时抛出这个想法,是想为未来的养老方式提供新的思考。

 

农行浙江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李岐对记者说,目前他们对于“以房养老”这一块,还没有展开具体的研究。“当时(2006年)我们只有想法,没有成熟的产品。”李岐对记者说,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真要推出,也需要由总行统一展开。

 

某银行负责人吴先生对记者说,他个人认为,这项工作要推进,是有难度的。“房子牵扯到土地证,现在的土地证期限最长是70年,有的还不到,土地证到期了怎么办?有这个政策性的因素,房子也很难估价。”

 

吴先生说,就算老人真的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怎么处理,也有很多问题。比如,如果老人过世后房子被银行收走,这样的房子在市场上是很难销售的。“我个人认为,最近一二十年内,这个养老模式没法推广。”

 

“以房养老”试水产品遇冷

 

去年,国内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曾借鉴国外“倒按揭”思路,在上海、广州试点推出“养老按揭贷款”业务(模式如图),为大众提供“以房养老”的新选择。

 

该银行将根据所抵押房产的价值和合理的养老资金确定贷款金额,累计贷款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值的60%,且每月支付的养老金不超过2万元。还有一个要求——老年人或法定赡养人应有多套房屋,才能抵押其中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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